中华慈善总会的民间尝试
从理念上说,是有进有退。进的是全民慈善意识普及,退的是慈善的民间性
★本刊记者/何忠洲
1998年,这年被杨团视为中华慈善总会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那一年,南方发生大洪灾,中华慈善总会第一次全方位地展现在国人面前,光彩耀人;同样在那一年,中国开始了政府机构改革,大量的人员分流进入中华慈善总会。拖延已久的杨团,也是在那一年,离开“当孩子养一样”的中华慈善总会,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
独立与自治基础
1994年,当刚从民政部部长职位上退休的崔乃夫和时任民政部副部长的阎明复商定要在中国成立第一个综合性的慈善机构时,全国尚有7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有60岁以上的老人1.17亿,其中7%约819万多人过着独居的生活;全国有近20万流浪儿童,其中近10万是孤儿;还有5000多万残疾人。
但在当时,慈善却是一个带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词。经过长时期阶级斗争的洗礼,一说起慈善,人们马上联想到的是外国神父,帝国主义走狗在中国办育婴堂、残害中国儿童。当时编纂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如此定义“慈善事业”:“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
熟知慈善古今中外情况的崔乃夫开始挖掘慈善的意义。
杨团当时正是中国儿童基金会的秘书长,正在代理制定慈善总会创始基金方案的她被崔乃夫看中。
从一开始,关于慈善总会的发展方向就非常清楚:要办的是一个迥别于政府、立足于民间的独立的慈善机构。在那里,杨团任常务副秘书长,负责实际的操作。
慈善的概念就是那时逐渐推广开来的。一开始是研讨会,通过研讨慈善的话题,逐渐为慈善正名,然后便是在大众传媒的宣传。著名报人丁望当时正是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委员会主席。
慈善的概念开始日益为大众接受并开始影响到高层。
从一开始,中华慈善总会就建立了一套不同于政府的运作机制。
创始基金是一个创举。按照设计,创始基金是慈善总会存在的永久的基石。不动本取息,利息用于总会自身的运转费,这样就能保证将所有的捐款百分之百的用于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而且预计,无论总会将来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凭借这个创始基金东山再起。当时规定,资助50万创始基金者成为总会创始人,永久理事;资助5万元者,成为创始会员,这些人构成了总会的创始人群体,和总会共进退。
到2005年11月底,总会就成功的筹到1419万元的创始基金和1260多万元的社会捐款。这是慈善总会在财政上独立的第一步。
在此基础上,总会开始制定独立的财务体系。传统的事业单位,当时都还是政府拨款,与社会没有什么往来,财务科目也相对简单,也都是事业单位的一套财务体系。而总会成天都在捐款和资助项目与社会有广泛的经济联系,事业单位的科目并不能符合总会的需要。在崔乃夫的要求下,总会在一位高级会计师的帮助下,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科目。
这是一个确定受赠资产性质的举措。
当时国有资产管理局曾给各部下达清查国有资产的指令,民政部要总会填报国有资产,指定捐款也要填报,这遭到崔乃夫的拒绝,他斩钉截铁,“我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人事上,总会也开始在往独立的方向走。开始独立招聘,并且人员待遇开始与市场挂钩。
当时,杨团向崔乃夫力荐她在中国儿童基金会的部下常寒婴。崔于是便问她:没有他行不行?
不行!
于是此时已经从中国儿童基金会出来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常寒婴被招进中华慈善总会。结果,他在公司的工资标准成了杨团等人的参照系。按照公司工资稍降的标准,常寒婴的工资被定到1300元/月,而作为更高一级的杨团,则依照被定为
1600元/月,这在当时远远高于政府同级别人员的工资。当时,政府人员工资也才三四百元。
高工资相对应的是高效率与低成本。“当时一人顶几个人用,而且大家热情很高。”
也就在组织机构建立的同时,本着高效、廉洁的原则逐步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修订了《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制定了《中华慈善总会创始基金章程》《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会员办法》;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和其他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一切,杨团回忆说,都是一个目标:就是慈善是民间自主、自办、自创的事业,不是政府的福利。
当时之所以能够做到,杨团说,这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当了十多年民政部长的崔乃夫本身的资历,一个就是当时政府对公益慈善组织管得还很松。
“九八”大展示
九八年的大洪水,对中华慈善总会来说,是一次大展示也是一次大练兵。
在这之前,中华慈善总会发生了一件大事:创始基金没了。
创始基金是用来保值增值,用增值与利息来保证总会的日常开支的。但是,就在把创始基金交与一位商人进行增值的时候,在倒手过程中,这笔钱被损失掉了。直到后来才又通过其他方式慢慢补平。
崔乃夫为此辞去会长职务。退休的阎明复走马上任担任第二任会长。
还在洪水的消息刚刚传来时,当时任代会长的阎明复听闻消息,就开始着手准备。6月30日,中华慈善总会发出致全国团体会员“关于积极支援当前抗洪赈灾”的建议函。
最开始定的是和中央电视台合作。一个副会长前去和当时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商谈。当时,大家的期望值都很低。
杨伟光提出:中华慈善总会能否预计募捐到2000万?
“1000万我们都不能保证。”那个副会长说。杨伟光一下子就急了,“我们合作,连这点钱都募捐不到,那还怎么办啊?做一台晚会,如果真的达不到目标的话,怎么下台呀?”
阎明复于是赶紧去找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三家联合。
那几天,杨团整日整夜地泡在电话机旁打电话:第一轮什么情况,第二轮谁有什么意向,第三轮谁谁谁定下来了。“
做慈善工作最重要的,是你要让公众——慈善参与者和捐助者清晰地知道信息,以及他们能做什么。”
事态的发展很快让人大吃一惊。
1998年8月16日,中华慈善总会、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会联手,举办了中国第一个电视募捐专场晚会。一下子就筹到3亿多元的捐赠资金和物资。
慈善总会在西单二龙路新龙大厦7层办公,电波一传出,大厦门前的广场、大厦所有的楼层都被人流堵塞了,昼夜川流不息。捐款的、捐物的、捐赠救灾海报的、请求分配救援工作的、贡献点子的,许多家庭扶老携幼地赶来,还有不少外地人坐飞机火车赶来,许多学校的大学生们赶来后自发地按学校组成志愿队帮助工作,许多餐饮公司为大家免费供饭、送餐,每天都开出上百号人的流水席……
一天早上,因为还没到上班时间,警卫不许捐款者进入,等了一晚上的捐助者竟然和警卫发生了冲突。
“那是一次完全的出自于自己同情心的捐助,巨大的灾难激起了人们的同情心。”杨团说。
这一次全民族大动员的集体英雄主义,极大的改变了人们对慈善的观念,中华慈善总会的形象也空前突出。
两个转折点
1998年,仅“8·16”晚会那一次,中华慈善总会就募集到资金3.6亿。这极大地鼓舞了中国慈善事业。政府也开始重视起慈善组织在救灾过程中的作用来了。
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
2001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发布《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1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许多地方政府也制订了一些支持当地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但就在1998年抗洪前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民政部将45岁以上的干部都作为内退分配给部属的社团,总会的工作人员一下子从8个人增长到二三十人,而且几乎人人都带头衔,还有正、副司长。这一下子,不仅人事安排成了问题,而且运作成本也陡然抬高。总会之前已有近两千万的创始基金,每年的利息除了支付运作费外还可支持项目,但是这一下子运作经费不够了。而且新干部一来,大换班,原来的很多制度都被否定。
一个到此上班的原财政部官员翻检财务报表后说,这一套全是违反规定的。于是废除了这一套,财务科目又改回事业单位的了。
在杨团看来,中华慈善总会很快进入另一个转折点。
到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慈善正式进入中央文件。在社会保障一栏里,慈善事业赫然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并列。
杨团说,最初,慈善事业的定位还只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在这个文件之后,慈善则被正式地纳入了政府工作范畴。
慈善开始变成政府非常乐于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新闻界相关的报道也铺天盖地了。慈善成为一个好词、一件好事,完全正面。
但相应的问题是,杨团说,在社会普遍接受了慈善这个概念之后,由此也发生了一个大问题:慈善的属性和做事的方式越来越官方化,成为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这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拐点。”
回顾历史,杨团总结这十几年的慈善之路,说,“从理念上说,是有进有退。进的是全民慈善意识普及,退的是慈善的民间性。” ★
慈善企业家多多益善
慈善活动是需要动员、需要组织的,由此就出现了“慈善企业家”
★本刊评论员/秋风
现在的一些人似乎已经把国家当成了神。看到某个人或某群人在生活中陷入困境,学者及普通民众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政府不来帮助?于是,一谈社会保障,话题就全部集中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样的人把自己当成了国家的孩子,向国家撒娇。相反,一个由心智成熟的人所组成的社会,则面对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困境,首先会问:邻居们、社区、乃至社会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帮助他或他们。
一个健全的社会,本来有一种内生的财富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机制,它可以对人们所创造出来的财富进行再分配。比如,富人从事慈善活动,富人捐款资助教育、艺术、学术,救助穷人和陷入生活困境中的人,从而实现社会均富、公平。
这种机制是内生的,因为,就像孟子所说,人皆有恻隐之心,或者如亚当·斯密所说,人皆有同情、即感受他人的痛苦的能力,这差不多就是一种本能。更不要说,人们也追求荣誉、追求他人的尊敬,而帮助他人、用自己的财富、精力和创造性向公众免费供应公共品,乃是获得荣誉、尊敬的基本途径。
不过,这些心理动机未必强大到足以促成人们去做慈善活动。人人都很忙碌,要照顾自己的事业、家庭,而无暇全力投入到慈善活动中;普通人也未必知道究竟谁需要帮助;另外,单个人的一点点贡献,也许对需要帮助的人没有多大用处。因此,慈善活动是需要动员、需要组织的。由此就出现了“慈善企业家”。
应当说,他们就是人们所说的“社会企业家”(socialentrepreneur)中的一部分。社会企业家就是以前人们常说的“社会活动家”,之所以用“企业家”二字来刻画他们,乃是因为,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企业家的一种重要品性:创造地把各种资源组合在一起,向公众提供一些慈善产品。
企业家活动的本质就是通过产品的创新、组织方式的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当然,其目的是为了自己获得收益。慈善企业家的收益是个人的社会声望,及帮助他人所获得的快乐。而他的工作,就是用一种设计优良的慈善产品感动民众,唤醒民众心底的同情之心,让民众知道,哪些人需要帮助,自己也可以向他提供帮助。这样,慈善企业家就沟通了需要帮助者及愿意帮助者。当然,慈善企业家也通过财务、工程等等管理活动,有效地使用资金,使民众提供的慈善资源得到较高效率的利用。
没有企业家,就不可能存在令所有人财富大量增加的市场经济;同样,没有慈善企业家,慈善事业终究不可能具有规模。慈善企业家自己当然享有了荣誉,甚至享有某些收入,但是,他们的活动确实大幅度地深化、扩展了慈善事业,提高了慈善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中国,以前还有“社会活动家”一说,但后来,似乎没有这样一个行当了,需要救助的人只能等着政府。如果政府没有注意到,或者拒绝,他就难以得到救助。而当权力收缩,政府本来有限的救助体系难以发挥作用,同时,内在的自我救助机制又没有恢复运转。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空档期,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
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个可喜的迹象,即社会逐渐发育,社会内在的财富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机制渐渐地浮出水面。尤其是网络,为分散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快捷的联络、组织渠道。
不过,大体说来,包括慈善企业家在内的社会企业家的成长发育,仍然相对迟滞。个中缘由,固然因为过分严厉的管制,但也因为,长期生活在每个人直接面对政府的体制中,又经历过道德伦理的缺失,人们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而没有信任,慈善企业家是不可能正常地发挥作用的。因为,没有人愿意把资源交给他们,甚至接受帮助的人也会怀疑慈善企业家的动机。
这个时候,把希望寄托于国家,可以理解,但不算明智。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自我救助,那国家的救助体系再庞大,也将是杯水车薪。
此时,重要的是社会企业家、慈善企业家严于自律,通过诚信而高效率地服务社会,而获得民众的信赖,这将为社会自发的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体系的发育拓展出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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