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22日电(记者胡作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为有效降低农户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将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这项保险将为11类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赔,即高温热应激、败血症、蓝耳病、猪瘟、猪丹毒、蓝舌病、猪链球菌、痒病、猪肺炎、流行性腹泻、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
台风等自然灾害及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也包含在保险责任之内。
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为每头60元。其中,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由省财政承担保险费的60%,地方财政和饲养户各承担20%,其他地区由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不变。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在两个月内实施好这项保险的参保工作,最迟不能超过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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