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周期长维权程序复杂 商标法修改提上日程
法制网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姚芃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今天在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透露说,国务院已将修改商标法列入了2007年立法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修改商标法。
汪永清指出,商标保护方面目前亟待解决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是商标注册周期过长。近五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大幅度跃升,各类商标申请年度总量每年递增超过10%,而目前商标注册年审查量在30万件左右,还不到年申请量的一半。在现行制度下,需要好几年才能完成一个商标注册,又需要好几年才能完成一个商标评审。
二是商标维权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发生商标侵权,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到民事诉讼,一般需要经过5道程序;如果加上管辖权争议程序,要经过7道程序。在很多情况下,权利人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
三是国际商标立法的发展,尤其是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的通过,也对我国商标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目前正是我国商标大批量走向国际的时候,需要对国内注册商标的国际化提供制度保障。
汪永清强调说,对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是客观形势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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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处理商标侵权案四万余件
法制网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姚芃 记者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2006年,我国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6.6万件,是商标法颁布时的1982年的41.3倍,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2006年工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案件占总数的94.5%。
我国商标法于1982年颁布,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已完全符合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此后,与商标法配套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
到2006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达498.6万件,注册商标总量已达277.4万件。
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41214件,占案件总数的94.5%;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依据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为39022件,占案件总数的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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