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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广州重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市长放“狠话” 还需仗法律之剑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法制网实习生 高艳梅
“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这是8月20日广州市政府召开的加强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大会上,市长张广宁在与会的各部门、各企业约3000人面前掷地有声指出的。
广州市长何以放出“狠话”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目前将在全市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张广宁就当前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在会议上表示,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标准化意识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合格率偏低;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积广,产品质量存在不少隐患,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严重的还会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张广宁表示,要坚持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坚决取缔制假窝点,收缴制假设备、工具,彻底摧毁制假能力。”严格限制严重违法者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纠正查封窝点多、处理人员少,行政处罚多、刑事处罚少的现象,对违规企业要追究其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对以罚代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张广宁提出:“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使其违法的成本极高、代价极大。”
事实上,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时一地一领域的问题,而是涉及全社会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一个综合性问题。所以,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全国各地反响。网上也有不少网友进行了热烈讨论,大部分网友对于张广宁提出的“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做法纷纷表示支持。
副市长直指“白道”掩护
有评论认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呈现一种扩张蔓延之势。张广宁市长放出“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狠话,痛快归痛快,解气归解气,但仅靠一两句狠话是搞不定“食品安全”的。
在当天的会议上,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提到,黑道发展到一定地步,必然与白道联系起来。假如没有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的保护,那些造假分子绝对没有立足藏身之地。
据了解,广州市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单位、食品及与健康安全相关的重点产品进行整治。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坚决查处无QS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无3C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
此间有人提出,食品危机之所以无处不在,除了违法者利欲熏心无视法律法规之外,与一些政府部门治理不力,失职、渎职现象严重甚至权钱交易都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但也有网友分析道,对犯罪分子,需要严厉惩处,但必须依法从严,而不能盲目地从意识上去判断和决定。所以,从增加法律的严肃性的高度出发,从法律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在各种行政行为中,领导干部还是慎言“倾家荡产”,多些“依法从严”。
法律支持需要跟进
记者采访中,广州的几位法律专家认为,为有效遏制各类食品违法事件,特别是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对违法者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倾家荡产,提高违法成本,彻底摧毁制假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社会各界应该一起呼吁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惩罚性赔偿等让违法者付出巨大代价的法律制度。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跟进,仅靠个别官员的讲话和指示来加大制裁力度,不仅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而且也是靠不住的。
有专家指出,在依法治国条件下,无论是保护公民权利,还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都有赖于法律法规发挥作用。毕竟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受什么样的处罚,一切均应依法而裁、依法而处,做到责罚相当。而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一些扰乱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力度偏小,多数情况下都罚不当“罪”,赚多罚少,无法触及违法者根本,更起不到摧毁制假能力的作用。而这恰恰是制假贩假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绝不是一时一地的应急政策,也不是某个官员的态度决心,它必须上升为法律制度,成为普遍的行为规范,才有指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8月22日广东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的学习论坛上作报告指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专家的风险评估、政府的风险管理以及与消费者的风险交流框架,建立有法律依据、国家级、权威性的危险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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