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大型公共建筑均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通过立法等手段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消费等浪费资源行为 本报讯(记者郭东)今后,石家庄市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大型公共建筑均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倡执行分质供水入户。
日前,《石家庄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实施。
规划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要抓好城市节水,组织实施区域性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水管网改造。同时,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集中供热,民用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热量分户计量及温控系统;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抓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城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垃圾收集设施均要改用分置式,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再生产品。鼓励宾馆、酒店、餐饮、洗浴企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费。通过立法等手段,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消费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引导采用可再生、能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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