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27日电 (记者杨金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7日表示,上海已经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这意味着,在上海,执行工作不仅是法院一家的事,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房地局等都在相应职权范围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近联合发布了一项“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上海市级层面和各区县都要建立由综治办、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工商、税务、房地、信访、新闻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
上述这些单位以及地方基层组织共同构成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网络。网络成员必须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协助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协助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维持执行现场秩序,化解相关矛盾,并处置突发事件;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犯罪行为。
譬如,当法院执行遭遇须扣押行驶车辆、暴力抗法等紧急情况时,公安110应及时赶到进行处置。2007年“五一”长假期间,有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举报,一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名下的大货车在上海金山石化地区卸货。根据协助执行网络的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法院立刻提请金山区公安分局110民警协助,被执行车辆被顺利扣押。
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协助执行不力的,人民法院可以及时向所在地区的综治办通报情况,由综治办协调解决;对于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综治部门要在专项考核中给予负面评价;对于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执行事件的地区和部门,上级综治部门和法院将给予一票否决。
上海已经有虹口、黄浦等10个区县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协助执行网络,其他区也正在积极筹建。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