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与历史政策的衔接和执行等原因,部分2000年房改前未享受实物或货币分房的企业职工的住房补贴尚未得到落实,这些职工感到对他们不公平并从2004年起多次反复到政府上访(仅今年1~7月,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就接到市民来访、来信、来电110多宗)。
对此,绝大多数媒体都作了准确、客观的报道。但也有个别媒体报道的标题把握不够准确,如“货币分房新方案今年出台”、“广州货币分房新方案年内或出台”等,这容易导致外界误解,以为广州又将出台新的货币分房政策,不少市民致电、致信向市有关部门和媒体咨询。
为避免因个别媒体报道的标题把握不准可能产生的误解,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永晟昨日明确表示,广州市不会出台货币分房新方案,但将研究相应的措施办法衔接好当年省市的有关政策,妥善解决2000年房改前部分企业职工既未享受到实物分房,也没有享受到货币分房的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市信访部门不断接到市民来电、来访,反映未有实物、货币分房的企业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指示有关部门认真抓紧研究,目前正在拟定具体措施办法,衔接好当年省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继续对当年未享受实物或货币分房的企业职工进行住房货币补贴,并非出台新的货币分房方案。欧阳永晟指出,市政府的这一做法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表现,有关部门提出的具体落实措施将交由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正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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