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生变
一切似乎按照原定的计划向前推进。
在松江客运中心项目施工数月之后,上海市的房地产市场就开始了加速上涨,松江的土地价格飞涨。上海庄城这一项目公司,由于拥有上千亩的住宅用地储备,以及客运中心暨购物中心这个巨型项目,顿时炙手可热。
此时,更令上海庄城与松江有关方面措手不及的是,在合同签署时,相关土地手续并未办妥,而国家宏观调控随之而来。
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颁行,商业、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转让。随后,上海市已全面进入11号令的实施阶段,“协议批地”宣告终结。2003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中央多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进行督察,松江也是被督察地区。
在松江区政府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以及上海城通等股东四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等文件中均透露出上述的政策信号。而知情人士透露,原本许诺给上海庄城的3块普通住宅开发用地已无法通过协议出让的形式获得。
那么,如何能保证“松江客运中心”这一捆绑式项目向前推进呢?
在2003年12月,上海庄城四股东:北京庄胜、香港建采、上海城通、林敏与土地供应合约方——上海市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协议盖的是“上海城通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签字人为王晓群)、上海庄城六方再次签订补充合同(下称“六方协议”)。
据六方协议显示,客运中心用地缩减为262亩,仍维持25万元/亩的价格。住宅用地则调整为969.39亩,分别是嘉松南路2号地块(388.58亩)、大学城站2号地块(323.34亩)以及祥和路2号地块(257.47亩),采用批租的方法,每亩单价由原来的38万元增加至每亩51万元。
六方协议约定:由上海城通按照现行规范,通过招投标办法分二期办妥所有的住宅用地批租手续至上海庄城名下。六方协议约定:由上海庄城参加公开招投标,在最终由招标达成的出让价格中,上海庄城按51万元/亩的代价承担,高出每亩51万元的部分,由上海城通承担。
随后,上海市政府土地部门对以上三块土地发布招标公告,但由于上海庄城成立仅一年且无开发经验,不具备投标资质,各方商议决定由北京庄胜代替投标。
2003年12月,北京庄胜“按计划”中嘉松南路2号地块(388.58亩)第一标,中标价为126万元/亩。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湘公司”)中第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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