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9月5日电 (记者金敏)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海南省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从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正式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50元。
这样,这个省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就略高过了公务员。
据海南省财政厅测算,中小学教师提高150元绩效工资后,全省各市县(不含省直、海口市、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月人均工资额为2043元,而公务员月人均工资额为2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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