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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机票登机被拒绝 机场人员告知“电脑上没有记录” 两名原告诉至法院 要求退还全额机票损失
3折机票案 旅客告赢航空公司
法院上午一审宣判 涉案机票有效 被告国航赔偿两名原告各2000元 代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旅客伍先生买到3折的打折机票,不料在登机时被告知机票无效而被机场拒绝登机,只得另购全价机票。伍先生遂将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确认3折机票有效。
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今日现场
上午10时,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出现在法庭上。
原告代理人兰先生法庭上对记者称,原告当时购买的3折的纸质机票。原告也不清楚为什么拿到3折纸质机票,到了机场却被告知是无效机票。“说是电脑上没有记录。”兰先生说。
而据被告北京远大泛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称,“3折机票”是因为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
“其实机票应该是按5折卖的,但是因为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才按3折卖给原告。”远大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对记者说,但是等工作人员发现出错票之后及时通知了原告,但是原告不予以理睬。
法庭判决
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伍先生、刘女士购买的价格为人民币580元的3折机票为有效机票。判处被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伍先生、刘女士人民币各2000元,远大泛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说法
原告中的伍先生称,2005年3月25日,他花580元在一家机票代理公司购买了一张3折的从北京飞往深圳的机票。他在机场换登机牌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电脑没有记录”,他不能登机。
最终,他购买了一张1800元的全额机票。
伍先生认为,3折机票是从合法渠道购买的,国航却未对拒绝登机事件给出合理答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在机票代理公司所购买的3折机票合法有效,判令国航向他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机票代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说法
国航表示,伍先生手中的机票因为没有确认定座记录,属于无效机票,因此双方之间的客运合同并未生效。航空公司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机票代理公司远大泛友公司负责人杨先生承认,此事确实是由该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与国航无关。杨先生还提出,伍先生购买机票10分钟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机票出错,马上与伍先生联系,但其没有理睬。
杨先生说,伍先生的损失是其自身造成的,因此远大泛友公司只同意赔偿2折机票的损失。
服务链接
打折机票退票“待遇”
记者就打折机票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3折以下的机票基本上不能退。在采访了东航、南航和国航等航空公司后,这些公司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不同折扣的机票在退票时所需的退票费也不同。
东航
机票折扣
3折以下
3-5折
5.5-7.5折
8-9折
全价、头等舱、商务舱
退票收费
不退、不改签
机票面额50%
机票面额20%
机票面额10%
不收费
国航
机票折扣
3折以下
4-5.5折
6-7.5折
8折以上
头等舱、商务舱
退票收费
不退、不改签
机票面额30%
机票面额10%
机票面额5%
不收费
行业协会
机票代理商出错
应赔偿旅客损失
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的工作人员于文贤女士称,旅客确认机票是在正规企业购买的真票后,如果是因为机票代理商的原因导致不能登机,可以找到出票企业要求赔偿。
如果是在中青旅、港中旅、国旅总社等21家“迎奥运诚信企业”的机票代理商处购买的机票,由于机票代理商的原因而无法登机,旅客可享受先行赔付。“因售票处的过错造成旅客不能登机,售票处不但要全额退赔机票款,还必须赔偿旅客从机场或住地到售票处的往返交通费。”于女士说。
她提醒旅客,辨别机票代理企业是否正规,可以拨打64604466进行查询。文/记者 李奎 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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