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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农村义务教育目前已经成为国家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当前重点要落实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需资金。
我国从2006年开始率先在西部地区和中部部分试点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这项改革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开。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项改革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等。
财政部表示,按照5年的改革目标,到2010年各级财政用于这项改革的新增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不含教师工资因素),其中,中央财政将新增约1254亿元。
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共安排改革资金3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免去了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730万名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了生活费。
2007年,改革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计划安排资金6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80亿元,地方财政320亿元。今年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经下达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84.3亿元,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7.5亿元,免费教科书资金28.5亿元。“农村中小学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支出5.47亿元。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免学杂费政策全部到位后,将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
这位负责人强调,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大量增加,农村中小学运转水平大幅度提高,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大减轻,其中西部农村地区仅免除学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210元、初中生320元。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新机制从制度上理清了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这是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制度创新,涉及到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记者8月31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已要求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暂不收取杂费,具体的免杂费规定将于近期出台。取消杂费后,小学、初中的“一费制”标准将相应下调,调整后的“一费制”收费主要包括书本费和作业本费。另外,北京市教委还规定,城八区内农村户籍的学生将从今年开始免收教科书费。
继今年春季开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全部免除以后,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山东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也将全部免除。这一政策将惠及170万名城市学生。所需资金由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
“读书不用交钱啦!”8月28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花山中学1000多名返校报名的学生及部分家长沉浸在一片喜悦中。这个学校张贴在教学楼前的入学通告明确显示:从今年9月开学起,凡持有洪山区农村户口的农民子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杂费、书本费和作业本费全免。这项举措开了湖北省九年义务教育“零收费”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