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11日专电(吴艳燕)上海男子黄某为图省力,将整捆编织袋从五楼扔下,不巧砸中路人夏某并致其死亡。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黄某赔偿夏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万元。
2004年12月13日下午,黄某将一捆编织袋从自己居住的五楼扔下,刚巧骑车从楼下经过的夏某被从天而降的整捆编织袋砸倒在地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黄某在公安机关陈述,自己当时曾在窗口张望过楼下情况,发现没人后才将编织袋抛出,没想到刚脱手就看到一名妇女骑车朝楼下驶来,自己大声呼叫但为时已晚。
2005年,夏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赔偿45万余元。一审法院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考虑夏某因生前健康状况较差,系颈髓受伤自主呼吸丧失后并发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因此,判决确定黄某在事故中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夏某家属31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比例并无不当,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