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家庭人均资产净值限额
新快报记者 黄颖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该局网站(www.laho.gov.cn)公布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房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据了解,最新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办法》把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障对象的范围收窄,以往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现在则只有低收入家庭才符合条件。
原有经济适用房购房对象条件是: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享受房改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房办法》则增加了一个家庭人均资产净值的限额,即该限额低于11万元的,加上上述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家庭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汽车、投资类资产和收藏品等。
打个比方,一个三口之家,家庭年收入在54861元以下,居住面积不满30平方米,加上家庭总资产净值低于33万元,就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新政两大要点
1 二手卖出收益80%上缴政府 据了解,该次颁布的《经济适用房办法》最大的变化是规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回购规定,以及转让的新政策。
一方面,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年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5年。购房市民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房改办住建办回购或由市房改办住建办安排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购买,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另一方面,如果购房满了5年的,市民可以二手卖出经济适用房,市房改办住建办可优先回购。但卖房的市民必须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计算土地收益上交给政府。
2 按评分决定选房顺序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办法》对买楼选房顺序有了新规定,先按一定标准评分,如果分数相同再采取摇珠的办法抽出顺序。
其评分按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收入、户口在穗年限、家庭人员结构等不同标准评分,另外,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家庭的,以及受到区级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每户加10分。符合购房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子女结婚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扣10分。
各方说法
专家:
政府更鼓励住房困难户租房 据悉,两保障体系办法的出台受到业内人士的欢迎。房地产专家、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表示,现在广州楼价高企,通过扩大廉租房保障对象,相对收窄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可以看到政府正鼓励住房困难市民租房而非一定要买房。
但他建议政府通过真正扩大廉租房的建设,提供更多实物租房来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次政策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对象范围收窄,把中等收入家庭划出对象之外,无疑是让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分两条腿走路,让真正需要解决居住问题的市民进入保障性住房体系,无疑对广州房地产市场发展也有积极的影响。
市民:
别让经适房成投资工具 对于新政策将扩大廉租房保障对象,并制定经济适用房回购制度,市民都表示欢迎。但他们更希望政府能真正严格监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情况,不要让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成为部分人投资的工具。市民梁先生说:“现在广州部分廉租房被原租户出租获利,经济适用房则被炒卖。虽然新政策有了监管的手段,但仍可能出现漏洞。”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