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申购者资格确认需待《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新快报记者 黄颖 实习生 罗文思
上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两政策,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昨日,两政策公布后的首个房管局局领导接访日,百多名市民到现场咨询两政策问题,有市民建议经济适用房能租售并举,使未能达到租住廉租房标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低收入家庭能租住经济适用房。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再次明确,两个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尚在公示征求意见阶段,并非正式出台实施。市民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s://www.laho.gov.cn阅览上述两个实施办法,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映(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1006室,邮编:510030;电子邮箱:;传真:83366210;电话:83370063;收件人:广州市房改住建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住建办将根据群众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上百市民咨询申请条件 昨日坐镇信访咨询中心的是市房改住建办副主任吴建新。因为上周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征求意见稿,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作了较大的改动,其中廉租房保障对象更从原来的双特困户扩宽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680元、资产7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所以昨日一大早,就有大批市民到房管局咨询,看自己是否能达到申请条件。
大批咨询的市民挤满了信访咨询中心。由于咨询人数过多,房管局只能开放二楼大厅,让所有市房改住建办的工作人员为市民详细解释两政策问题。
据房管局统计,昨日来访的群众大约有200多人,其中咨询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问题的有100多人。吴建新接待信访案件共计25宗,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办证等问题,其中房屋拆迁4宗、权属登记8宗、房改住建类12宗、其他事项1宗。
市民吁经适房租售并举 记者在现场发现,住房保障已成为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保障型住房的建设进度和分配标准则是最受关注的焦点问题。
陈先生现场向房管局反映:“年收入低于7680元的能租廉租房,但我的年收入是18000元,低于18287元但又高于7680元,只能买经济适用房,但即使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我十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他建议房管局能综合考虑他们这些“夹心层”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让他们能以优惠价格先租住经济适用房,等一段时间有能力后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回应表示,租售并举的建议将会列入考虑。而年人均收入低于18287元的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妨结合银行借贷按揭等办法购房。
现住房应列入评分标准 在咨询现场,有市民提议要把现有的居住情况作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评分条件。据了解,根据新政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购买和租住轮候是先评分,分值相同再摇珠决定,现有的评分项目包括住房面积、收入状况、落户时间、家庭结构等因素。
一位咨询的市民表示,自己现在与多户人家住在一起,使用公共厨房和公共卫生间,生活非常不方便,他希望把这类居住条件也作为评分的标准,以增加分数优先进入轮候。
另外,也有市民表示两个多月前已经填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但至今尚未进入公示程序。市国土房管局则表示,今年5月1日起,在各街道办事处发放的《广州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为预登记审核表,已递表的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需待《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后,再予以确认,目前房源主要是解决2005年登记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居住问题。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