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行,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全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适应,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鲍淡如表示,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一2009年)》已经全面启动。
鲍淡如表示,本市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当前也存在一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部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劳动争议发生数逐年增多,处理难度增大;劳动合同内容不够规范,签约率有待提高;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比较缓慢。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三年内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八大总体目标。包括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行,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企业普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适应,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等等。
为了确保上述总体目标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将主要任务分年度作了细化分解。今年是计划实施的第一年,要在重点解决社会关注度高、劳动者权益受侵害严重、维权愿望较为迫切的问题上取得突破。主要任务是: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建立企业普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2008年任务是通过计划的继续推进和全面展开,力争使计划中大部分预定目标得到实现。2009年任务是使计划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巩固工作成效,提出新一轮目标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八大总体目标:一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三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行。四是企业普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五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由被动监察向主动监管转变。六是劳动争议调处仲裁体制基本理顺。七是职业中介市场进一步规范。八是市民对本市劳动关系的满意度评价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