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历造假招来三次对簿公堂
陈颍与中大取消硕士文凭恩怨昨再审
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中山大学哲学硕士陈颍昨天和母校三度对簿公堂,案由仍然是他伪造大专毕业证报考研究生,毕业6年后中大以报考学历造假为由撤销了他的硕士文凭。
二审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陈颍胜诉,昨天广州中院再次启动程序开审此案。
陈颍:上学时当系学生会副主席
1986年,陈颍考入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瑜家头校区)。因为专业课不及格,1989年学校给他颁发了肄业证书。为参加研究生考试,1994年11月,陈颍把自己的肄业证遮盖复印,伪造了一份毕业证。
1995年,陈颍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参加了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通过考试,被中大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录取。陈颍称,他读研时成绩很好,学习之余还担任了系学生会副主席。
1999年6月,陈颍的论文通过了答辩,被学校授予哲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进入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任编辑工作。
案情:毕业6年被取消硕士学位
2006年,陈颍毕业6年后,中山大学接到举报,说陈颍在报考研究生时弄虚作假,要求对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复审。经查实后,中山大学宣布取消了陈颍的硕士学位,其工作单位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也把他开除了。
“我承认确实犯了错误,伪造了大专毕业证,但是我是不得已为之,我觉得自己具备了大专的水平,我就是想报名参加考试。我考上了,完成了学业,拿到学位,工作表现也不错。后面的成绩是建立在我辛勤劳动的基础上,为什么否定我的所有成绩?”陈颍为自己喊冤。
陈颍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我的造假行为已超过这一时限,中山大学不应再进行处罚。”
陈颍在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工作了8年,还担任其工会副主席,但陈颍在被学校取消学位之后,就立即被出版社开除。出版社给出的理由是“此人缺乏诚信”。
中大:不服二审再申诉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陈颍要求中大撤销宣布其硕士文凭无效的诉讼请求。
广州中院终审判决,支持了陈颍的诉讼请求。中院认为,陈颍伪造报考学历有错,中大录取时审查不严也有错,既然中大和陈颍都有过错,不能让相对弱小的个体独自承担严厉的处罚后果。
此案经过终审判决后,中大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申诉,高院责成广州中院再审此案。
昨天上午,陈颍和中大三度对簿公堂。双方就陈颍伪造报考学历是否该撤销硕士文凭展开激烈辩论。
陈颍一方提出,陈颍报考时只涂改了毕业证复印件,没有涂改原件,当时中大没有仔细审查陈颍的报考资料,而且,早已超过处罚时效,中大不应撤销陈颍硕士文凭。
中大代理人昨天则坚称,当时审查了陈颍的报考资料,撤销陈颍的硕士文凭,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的。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