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9月28日电(记者詹高尔 朱香山通讯员庄薇)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息诉罢访工作现场会议昨天在珠海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该省注重在复查案件中开展调解息诉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该省刑事申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
据悉,2004年至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2329件,立案复查888件;复查终结刑事申诉案件共796件,改变原决定的75件;受理赔偿案件307件,审查决定予以赔偿81件,支付赔偿金236万余元;申诉检察部门通过复查,重新追捕、追诉了4起案件。
在办理复查案件过程中,该省检察机关申诉检察部门总结并推广了“一审二查三核实”的做法。“一审”,即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及原案处理决定进行审查,审查申诉人申诉理由的合理性,审查原处理决定的合法性,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二查”,即对原案处理程序进行审查;“三核实”,即核实原案认定事实的真实性,核实原案认定证据的合理性,核实原案处理程序的合法性。这些方法和措施的实施,保证了复查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