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先行支付农民工,然后以债权人名义向用人单位收回欠款。此举将大大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本报讯(记者陈晓燕通讯员陈素琴)“我跑了两年,也没要回这笔钱,海城市总工会两天就把钱送到我手中,这回我妈的病可有救了。
”8月23日,拿到被拖欠了两年之久的5千多元工资款,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农民工袁振武含泪向辽宁省海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深深地鞠了一躬。
袁振武是海城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债权转付基金以来的首位受益者。职工债权转付,指职工因工资被拖欠或工伤,经济上面临特殊困难,无力承担冗长、繁琐的法律维权程序时,工会先行向职工支付被拖欠工资或伤残补助金,然后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拖欠者收回欠款。
这一办法的出台缘于农民工讨薪或索赔伤残经济补助金周期长、维权成本过高的现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须经过仲裁、诉讼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有的长达数年,而许多农民工连来回车费、住宿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根本就经不起这样的"煎熬"。有的农民工只好无奈地放弃法律维权,这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海城市总工会主席李淑玲如是说。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让农民工尽快拿到拖欠款,今年3月,海城市总工会大胆创新,设立了职工债权转付基金,初期注入资金20万元。
职工债权转付办法规定,接到职工欠薪或者伤残索赔的投诉后,工会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职工可向工会提出债权转让的申请。经工会对申请人劳动关系、工资债权、伤残理赔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债权义务人(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工会与申请人签订工资或伤残理赔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给工会后,工会从职工债权转付基金中提取相应数额资金支付给申请人。然后,工会再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用人单位收回欠款,使基金回笼。
这一办法真正为农民工解了燃眉之急。本文开头的袁振武就是其中一位。两年前,袁振武来到海城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队拖欠他工资5000多元。此后,袁振武到处奔波,历经千辛万苦讨薪,却始终未能如愿。8月22日,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海城市总工会投诉。市总马上与工程队协调,对方却答复“过段时间等工程款到位就还清工资”。此时袁振武身上盘缠已所剩无几,在城里“呆不起”了,且家里母亲生病正急需钱用。市总调查后认为袁振武符合职工债权转付条件,双方于8月23日签订了工资债权转让协议。袁振武千恩万谢地拿着钱回家去了。随后,市总职工维权中心再次来到工程队。经过几次协调,最近终于收回了5000多元欠款。
职工债权转付办法,实际上是工会主动承担起职工(主要是农民工)追讨欠薪、工伤索赔维权的风险。“当然,这一办法实施的前提是调解。”李淑玲强调,“只要在工会力所能力范围内,工会将尽最大努力让农民工早日拿到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