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阜阳市中院原院长刘家义受贿案,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2005年,阜阳中院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腐败窝案,该院两名副院长,十余名庭长、副庭长涉嫌受贿被查处。这起窝案又牵出十几名“行贿”律师,其中六名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但他们大都表示不服。 |
南方都市报10月4日报道 拎起鱼竿,一条鲤鱼在水面翻腾跳跃,那一刻,董卫东兴奋得忘记了烦恼。但是,当他坐在河边,看着四周的秋光时,压在心头的那块石头再次浮现―――今年1月22日,安徽省司法厅吊销了他的律师执业证。
与他一起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共有6名律师,都是阜阳人。安徽省司法厅做出这一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他们都曾向法官“行贿”。但律师们认为,他们的行为并非行贿,只是送礼,送礼有正常的“礼尚往来”和不正当送礼之分,不正当的送礼属于违纪,够不上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因此,其中5名律师状告安徽省司法厅,请求法院撤销安徽省司法厅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案于9月7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没有一个律师没做过这类事情。”9月22日,董卫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调查发现,所有受访的律师,无论是阜阳还是外地的,涉案还是未涉案的,甚至包括法官和检察官,他们均认为,在阜阳,打官司送礼、找关系,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法官和律师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得案件成为一些人的敛财工具。
“中国还没有建立起法律文明和法律信仰。”安徽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律师说。
法院窝案牵出律师“行贿”
调查发现有十几名律师向这些法官送过钱物
2005年,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窝案,牵出十几名“行贿”律师。这起窝案中,落马的法官,有阜阳中院副院长王建民、朱亚,执行庭庭长王春友、副庭长尚杰,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和平,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炳旭、副庭长薛懿,刑一庭庭长巫继成,刑二庭副庭长李先义等10余人。
他们被判刑的原因有三,一是内部人事任免时受贿,二是建设中院办公大楼时受贿,三是干预案件处理时受贿。
在调查期间,根据涉案法官的交代,阜阳市纪委也调查了三四十名律师,最后发现有十几名律师向这些法官送过钱物。
2006年4月10日,阜阳市律师协会对其中7名律师,做出停止执业3个月到1年的处罚意见。而李利是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副主任,这是直属安徽省司法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在合肥,所以,2006年5月,安徽省司法厅直接扣留了他的律师执业证。
李利之外的7名律师都认为自己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均接受阜阳市律师协会的处罚建议。他们以为安徽省司法厅也会采纳阜阳市律协的意见,但没料到的是,安徽省司法厅在举行听证会以后,于今年1月22日,对包括李利在内的6名律师做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对其他几名律师因“行贿行为”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而仅给予业内处理。
吊销律师执业证,就意味着他们终身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有偿的法律服务。这对于这些年龄均为四五十岁的律师来说,无疑是砸掉了终身“饭碗”。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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