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0月11日电记者丁国锋由长江三角洲地区两省一市经贸委(经委)共同举办的“长三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暨重点行业法律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今天出台了《长三角企业法治论坛宣言》,呼吁加强企业法治工作经验的交流合作,以推动“法治长三角”建设。
上海市经委、江苏省经贸委、浙江省经贸委以及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江苏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为了宣言的倡议单位。宣言呼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发挥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和法律顾问协会的桥梁作用。通过地区、企业之间相关项目的法律审查和尽职调查等措施,预防和阻遏商业贿赂、金融欺诈、知识产权侵权、人力资源纠纷等法律问题。通过增强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和法律顾问协会调解和处理经济纠纷的能力,避免和减少区域内企业间的经济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区域内企业和谐与科学发展。
宣言还呼吁加强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企业法治工作的合作,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尊重和保障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权利,明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时在民商事方面的调查权、取证权、阅卷权、出庭权的法律权利。
宣言提出了倡议:倡导长三角所在地企业以国家法律、产业政策为导向,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制订区域间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用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减少或协调区域性资源矛盾和冲突,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区域循环经济,保护自然资源和区域环境。同时倡议法学教育界和企业界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务管理培训和教育,探索开展区域性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合作和交流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
江苏省副省长仇和在今天结束的“长三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暨重点行业法律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上说,加强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制度建设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各级政府也必须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实现整合长三角法律资源、打造建设法律风险防控平台的进程。
论坛呼吁,长三角地区经济合作机构,包括已经建立的副省级“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长三角16城市市长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等机构应进一步关注企业法治议题,并通过建立“长三角企业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建立健全诚信经营的信用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