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雅宝路地下钱庄3名核心人物被东城法院一审判处1年2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3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3人在实施倒卖外汇过程中各有分工。公诉机关指控,去年9月,马某将1650万元人民币转到韩某在北京交通银行的账户内,韩某将上述款项以转账、提现的方式交给陈某等人,共兑换美元95万余元。
庭审中,韩某辩称他只是帮朋友提取现金、驾车,没有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活动。马某也否认指控。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不持异议。法院认为,3人非法买卖外汇,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陈某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另外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作者: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