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部门公布,我市将再次提高2007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实际补差,人均增加补助12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60元增加到380元。市财政部门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今年以来,我市启动并实施了“十二项民生工程”,其中在原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年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生活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过去的130元提高到260元,保障对象由36537人,增加到53037人,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379万元,目前已陆续发放到位,较好地保障了农村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此次人均补助标准再次提高,财政部门又安排补助资金共六百多万元用于今年的补助,近期即将发放到位。 (来源:蚌埠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