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退休人员可领生活补贴
发放对象为去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广州市企业参保人员
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陈伟秋) 15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的方案(暂定名)》。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广州市将对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已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可根据《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的方案(暂定名)》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张广宁指出,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随着广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州将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补贴发放对象:
已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
备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