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法制课触动了听课人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陈奕雄)“收费不给发票,或收款开"白条"、不入账,然后从中截留私分,是陈某等三人犯罪的一大特点。”日前,福建省漳浦县27个市场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聚集在漳浦县经贸局会议室,接受警示教育。该县检察院检察长胡亚金以案释法,分析基层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犯罪的手段、特点和原因。
今年6月初,漳浦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佛坛市场管理站和盘陀市场管理站的陈某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10多万元案。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发现,基层市场管理站大多存在收费的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给截留、侵吞公款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为防止类似案件和“前腐后继”现象发生,该院决定联合基层市场管理站主管部门对市场管理人员进行以案释法教育,从中汲取教训。
坐在第一排的某管理站王站长,眉头紧皱,露出不安的神情。他一边听,一边掏出手帕,擦去额头上细细的汗珠。“检察长,我们站收的7万元摊位费和租金,两个多月了尚未给经营户开具发票,我们已经打算拿出其中的4万元作为工作人员节日补贴和招待费用,这样做犯法吗?”会议结束时,王站长拦住了胡亚金。
“及时开具发票,收取的摊位费和租金按规定上缴,站里的费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再开支。这样,才能防止违法违纪的发生。”
听了胡亚金的解释,王站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懂了,谢谢你及时为我们上了一堂法制课。我回去后马上把款上缴,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
10月10日,漳浦县经贸局“加强基层市场管理监督”的四项规定五个措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