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开发区:三项举措为被害人维权
本报讯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师夏王福波)近日,交通事故被害人家属金某来到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对该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致谢。金某是该院推出为被害人维权三项举措的受益者。
今年4月,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制定了《被害人权利维护制度暂行规定》,推出权利告知、答疑说理、法律援助三项内容,积极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去年8月,金某和丈夫王某突遇车祸,金某受伤,王某不幸身亡。公安机关认定司机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2007年2月,法院判决付某赔偿被害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35万余元,付某不服提出上诉。因为赔偿迟迟得不到履行,金某多次上访。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付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为消除金某疑虑,该院就不批捕原因进行了说理,并向金某发出了《被害人权利告知书》,同时建议公安部门督促付某在合理范围内先予履行赔偿义务。今年5月23日,常熟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民事裁定。目前,被害人已顺利领到15万元的首期赔偿金。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该院依法维护了30起案件中数十名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