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维权 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 案情2003年6月,青年张先著在安徽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该省公务员考试在成绩名列第一的情况下,却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取消了录取资格。2003年11月,张先著以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侵犯其权利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2004年4月,法院判决芜湖市人事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推荐理由 这个“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点燃了我国大约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的希望,社会各界反对就业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该案判决后,浙江、四川、福建等省相继修改了有关规定,国家人事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孙志刚收容致死案 案情2003年3月17日晚,孙志刚被误作“三无”人员收容,后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上午,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2004年3月,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救治站护工死刑;李海婴(被收容人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钟辽国(被收容人员)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推荐理由 孙志刚的生命,最终推动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产生。
陕西“夫妻看黄碟”案 案情2002年8月18日深夜,陕西延安张某因和妻子在家看“黄碟”被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的民警带走,后被以“涉嫌妨碍公务”刑事拘留;12月5日,案件撤销。张某从看守所回家后,出现精神异常。12月31日下午,有关部门和当事人达成协议: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有关责任人被处理。
推荐理由 该案的价值在于,提醒全社会开始关注一个曾经被忽略了的问题——公权干涉私权的限度。
反腐重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情1995年2月,一封举报信,掀开了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褚时健等人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盖子。1998年云南省高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褚时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推荐理由 褚时健因为敢于突破体制壁垒而成就企业的辉煌,但最终也因为体制的壁垒而掉进陷阱。褚时健案促使人们对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以及企业家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的建立、59岁现象进行深刻反思。不久,企业家年薪制政策出台。
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案 案情1999年1月4日晚,重庆綦江彩虹桥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此后,“綦江虹桥垮塌案”涉案的14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刑。其中,綦江县委原副书记林世元、书记张开科,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推荐理由 綦江彩虹桥、九江大桥、凤凰沱江大桥,一系列垮塌案将公路建设的巨大漏洞与质量问题血淋淋地摆在了公众的面前。受利益驱动,层层转包、层层盘剥导致的豆腐渣工程,到底如何避免,人们拭目以待。
胡长清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情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钱物,折合人民币544万余元,并对16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0年3月8日,胡长清被执行死刑。
推荐理由 胡长清是建国后第一位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官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是建国以来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被判处死缓的另一位高官胡建学的话提醒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现行的监督体制?
龚建平受贿案 案情2000年、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B组联赛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2003年1月29日,龚建平因犯企业人员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推荐理由 龚建平案是中国足坛“黑哨”第一案,该案因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以及所涉及的新罪名,成为本世纪初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个著名案例。龚建平案件的审结表明司法介入是打击“假球黑哨”的有力武器,但是期望依靠司法介入彻底铲除“假球黑哨”或许是一厢情愿。
余振东押送移交归国案 案情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作案后潜逃至美国。2001年10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振东立案侦查。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
推荐理由 这是中美刑事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案例。对外逃贪官是一个有力震慑:国外不再是庇护所,外逃也不再是出路。
民生民权 杜宝良事件 案情2005年5月23日,来京务工的安徽青年杜宝良偶然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在每天必经的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累计被罚款1.05万元。而此前,未被告知有违法行为。同年6月,杜宝良将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告上法庭。7月底,在北京交管部门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予以纠正后,杜宝良撤诉。
推荐理由 “杜宝良事件”促使人们开始质疑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和执法取向,“行政告知”以及以此为导火索的规范执法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无锡150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案 案情2004年2月,江苏省无锡市政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征用鸿桥村12公顷的集体土地。胡雪妹等150名鸿桥村村民以征地违法为由,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批复。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2004年底,村民们提起行政诉讼。2005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不予受理的决定应予撤销,同时责令被告受理村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推荐理由 无锡100多位农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行政不作为将国家部委告上法庭并胜诉,具有标本意义。它说明农民法律意识在增强,他们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敦促政府依法行政,是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
邓维捷状告银行跨行查询收费案 案情2006年6月14日,上海市民邓维捷在交行上海漕河泾支行的ATM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操作时,意外发现银行卡的余额在减少,经询问得知,跨行查询已开始收取手续费。7月4日,邓维捷将交行、工行、建行以及中国银联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取消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
推荐理由 该案是全国消费者状告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第一案。该案发生后,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黄细花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停止跨行查询收费的建议。2007年4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宣布,人民币银行卡境内ATM跨行查询停止收费。
章祥兵等质疑养路费案 案情2006年8月23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撰文说,六年来征收养路费都是违法。此言一出,激起千层浪,状告交通部门案此起彼伏。9月1日,江苏常州律师章祥兵,以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征收行为违法为由,将其推上被告席。2005年10月,法院当庭判决章祥兵败诉。
推荐理由 该案的背景是全国的养路费存废之争,学者质疑、律师起诉,让养路费是否应继续征收引起广泛质疑。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连续15年叫板“京石高速收费”。虽然李淑媛等人叫板未有结果,但其警示意义不可低估:在法治社会里,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政府信息更应公开透明,因为这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
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案
案情2006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郝劲松,购买了一张从北京南站到石景山南的火车票,票价2元,比以前上涨0.5元。郝劲松以涨价违法为由,将铁道部告到法院。2007年3月,郝劲松败诉。今年1月7日郝劲松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呼吁春运彻底停止涨价。
推荐理由 郝劲松的维权行动提醒我们,在法治社会,个人也可以向“铁老大”叫板,其底气来自“法治”本身。不管是否是该案终结了春运涨价的历史,2007年1月10日,人们总算盼来了铁道部“今后不再实行春运涨价”的承诺。
高淳县民政局替流浪人员索赔案 案情2004年和2005年,江苏南京高淳县发生两起车祸。死者均为外来无名流浪人员。由于无人认领尸体,2006年3月,高淳县民政局作为原告,将涉及两起事故的保险公司、车辆挂靠单位及肇事司机诉至该县法院,要求赔偿两名死亡流浪人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然而,法院以民政局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推荐理由 本案中,由民政局当原告替死亡流浪人员及亲属主张权利在我国尚属首次。关于民政部门是否有权代为要求赔偿的争论,暴露出我国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的漏洞。
刑事名案 刘涌特大黑恶案 案情沈阳嘉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涌伙同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4起,纠集他人实施犯罪27起……铁岭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辽宁省高院于2003年8月11日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了本案,判处刘涌死刑。
推荐理由 一波三折之后,刘涌终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纠正错误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同时,如何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舆论和专家论证意见到底对司法审判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引人深思。
“枪下留人”案 案情2001年5月2日,董伟因琐事用地砖连续打击宋的头部,致宋颅脑损伤后死亡。董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在董伟被枪决前4分钟,最高法院传令案件暂缓执行。“枪下留人”后,最高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查。最终,陕西省高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董伟被执行枪决。
推荐理由 “枪下留人”案早已尘埃落定,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已全部收回死刑核准权,尽管不能肯定二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对于如何从程序上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长久的。
“天价葡萄”案 案情2003年8月,4名外地来京民工,进入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内偷摘葡萄约47斤。殊不知此葡萄系科研新品种,民工的行为导致研究所研究数据断裂。北京物价部门对被偷的葡萄评估金额为1.122万元。此后,4名民工中除一人年仅16周岁且“情节显著轻微”被拘留外,其余三人被批捕。最终,葡萄的价值回落到376元,3名民工被无罪释放。
推荐理由 此案发生后,对于民工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又应如何确定等种种争论,随之产生。此外,葡萄价格鉴定的程序、依据、主体,以及鉴定的公正性也受到质疑。
民工王斌余讨薪未果杀人案
案情来自甘肃的王斌余在宁夏打工。2005年,王斌余在数次向包工头讨要工钱未果,并遭到对方打骂的情况下,怒杀包工头亲友4人,重伤1人。2005年10月19日,王斌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推荐理由 王斌余身负4条人命,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但王斌余之所以走上不归路,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等一些制度的缺陷引人深思。王斌余案后,各级政府都采取了更多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高莺莺案 案情2002年3月15日晚,湖北襄樊老河口市少女高莺莺在宾馆坠楼身亡。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自杀,但其父高天虎认为是被奸杀,并提供物证。后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复查后,认定高莺莺系坠楼自杀,高天虎提供的物证系伪造。2007年4月17日高天虎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推荐理由 法律既不放过有罪的人也不会冤枉无罪的人。受害者反而成了犯罪人,教训弥足深刻。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