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过双边贸易磋商,当地时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还是一意孤行决定正式对中国出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此举打破了美国20多年来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惯例。
记者从美国商务部官方网站上看到,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铜版纸案涉案企业获7.4%至44.25%不等的国内补贴幅度,其判定依据居然是“中国每发放一笔贷款,就存在7%的补贴”。
中国商务部随后发表紧急声明表示,中方将继续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
中美铜版纸之争源自去年,2006年10月31日,美国新页(NewPage)纸业集团公司就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双重诉求,美商务部于11月21日宣布立案调查,成为1991年以来美国首次对中国进口货物提起的反补贴调查。
作为反击,今年9月14日,中国商务部就美方对中国铜版纸的“双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程序。然而,据理力争的交锋似乎并不能改变调查员们的“偏见”。
中国商务部在美裁决结果公布次日发表紧急声明称,在中美商贸联委会和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即将召开的时候,美方做出这样的裁决“不合时宜”。而中方也将对终裁裁决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继续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
针对此次中美铜版纸之争,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件本身无理之处甚多。他指出,铜版纸案件中,美国俄亥俄州新页纸业集团的申诉书长达3500页,但硬伤很多,包括这个案子的申诉书在内,对华反补贴诉讼中对方所指责的中国大部分“违规补贴措施”其实要么已经停止使用,要么即将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而告终。正因为如此,在世贸组织的反补贴案件中,美国已经放弃起诉出口荣誉企业优惠利率问题。
梅新育指出,在反补贴案件中,我国不可能为别国某些势力的选举需求埋单,理所当然要捍卫自己的发展权利,全力以赴奉陪到底。但他也提到,这一案件中仍有些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国过度依赖财税优惠措施的发展模式遭到的质疑,特别是外资优惠政策问题。从账面上看,我国是当之无愧的利用外资大赢家,但是我们的招商引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依赖各种各样的财税(包括土地)优惠。
上述做法的副作用在中国社会已经有目共睹。在国际上,无论是去年7个世贸组织成员对我国补贴通报的问题,还是今年美国、墨西哥对我国提出的补贴申诉,贸易伙伴指控的项目很多就是对外资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如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出口型企业减免所得税和再投资退税的规定。
梅新育指出,虽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经通过,但长期依赖财税优惠政策所形成的惰性还是导致新《企业所得税法》一波三折方才最终面世。可是,如果我们的外资企业优惠政策不仅对本国企业构成了逆向歧视因而在国内备受抨击,在国际上也成为别国指控的对象,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二呢?从长期看,无论是我们的政府招商引资,还是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都不能过度依赖财税政策,而是需要依靠我们独一无二的市场规模以及由此而来的规模经济、高质量且充裕的劳动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廉洁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