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城镇和农村人口?
国家统计局去年10月颁布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
《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按照《规定》,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规定》第七条指出,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