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门一再放宽贿选标准岛内民代仍嫌不足
中国台湾网11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台当局“法务部”一再放宽贿选标准后,昨天有岛内“立委”又进而要求放宽10人以上的联谊活动,可以提供奖品摸彩,至于奖品金额,有人最高建议放宽为5000元(新台币,下同)。
因“立委”对于台当局“法务部”订定的18项贿选犯行例举,认为过于严苛,候选人不小心可能就背上贿选罪名,因此要求“法务部”放宽。经台湾“最高检察署”研究后,10月30日“法务部”核定放宽4种行为不构成贿选,分别为:
参与民俗节庆、庙会、婚丧喜宴,赠送礼金、礼品显与社会礼仪相当者;造势活动提供参加民众适度之茶水、饮料、炒米粉、贡丸汤、便当等;为选举造势活动制作的简便衣帽,供助选人员辨识之用者,如印有候选人姓名、号码、政党名称的帽子、背心等;致赠不具有相当价值的门联、桌历、日历、月历等。
报道称,但有“立委”仍嫌不足,要求再予放宽,台当局“法务部”研究后,同意再增一项,对于单纯动员群众,以车辆载运民众往返竞选活动会场,不以贿选查办。
昨天台湾“立法院”各党团协商,台当局“法务部”官员提出放宽的这项新规定,但没想到“立委”犹嫌不足,“立委”傅崑萁当即建议再增一条,“对于提供10人以上活动,300元以下的奖品,应不以贿选论”。但也有“立委”认为不须另订规定,只要在原本放宽的第一项“赠送礼金、礼品”部分,明订金额即可。
报道称,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王金平提出的摸彩奖品金额为2000元至3000元,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更狮子大开口,要求放宽到5000元,不过参与会商的台当局“法务部”官员并未松口,表示仍要与台湾“最高检察署”再行研究。(高大林)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