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教授一席谈
石泰峰,现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近年来主要研究当代中国法治化问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成果有《跨越文明的误区———现代西方法律人类学》、《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概论》、《社会主义法治概论》、《依法治国与制度创新》、《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WTO与当代中国法制新发展》等。摄影/阮占江
主持人:阮占江
对话时间:2007年11月5日
对话地点:中央党校主楼
对话人物: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教授
法治建设已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两个词语的使用上:一个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个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主持人: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其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的阐述,不仅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搞法治的问题,而且提出了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为何建设法治的问题。这说明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正在日益深入、系统、全面和成熟。
石泰峰:是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不仅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主要体现在两个词语的使用上:一个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个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无疑意味着依法治国要全方位推进。改革初期,我们很多法律更多是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的,比如这其中很多的立法就是经济立法。如今既然要求“全面落实”,就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纳入到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上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味着我们要在原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设的步伐和速度。应该说,我们今天确实已经有了“加快”的基础和条件,无论是29年改革开放取得的经济成就,还是这些年来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制度性基础和经验,都为我们今后加快法治建设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两个不完全适应”则说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时代的紧迫性。
当然,这个“加快”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功能的简单扩大和加强,而是更多地强调法律本身的价值转变和改革。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制度本身是真正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具有值得信任的内在价值基础;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制度更多的是为了改善和发展民生。只有法律制度本身是为了改善和发展民生服务的,民众才能对其有亲近感,才能真正地信任和认同。令人欣慰的是,十七大报告通篇洋溢着一种现实的民生情怀,不仅有着改善发展民生的具体目标,而且有着具体、明确的实施措施。因此,这种“加快”也就更值得期待。
“两个不完全适应”,其实正是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两个不完全适应”,这其实是十七大报告对新时期社会形势的一种准确分析和判断。如何理解“两个不完全适应”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之间有何关系?
石泰峰:十七大报告不仅系统总结了29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成绩,也全面深入分析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其中,对民主法制新特征的分析和把握就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方位感,具体说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的同时,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可以说,这“两个不完全适应”,其实正是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
正如十七大报告所说的那样,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随着各方面改革的日益深入,如今一些领域存在和出现的一些问题,其实和政治体制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因此,要想更为系统、有效地解决目前各方面面临的问题,就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对于深化政治体制,十七大报告已经有明确而具体的表述,比如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又如,其中一个非常关键和重要的环节,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许多领域和地方在具体行政执法中之所以会存在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着关系不顺、职责不明等问题。因此,必须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新提法新要求闪耀着科学发展观的光芒。 主持人:十七大报告中的新提法新观点确实不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尤其更为突出。比如强调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比如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比如明确强调要平等保护权利,比如第一次提出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您看来,这些新提法新观点蕴涵、传递了一些什么信息,体现了什么样的转变?
石泰峰:这些新提法新观点绝不是随意表述的,其本身蕴涵着诸多需要我们准确、深入把握、领会的重要信息,这些新提法新观点本身正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结果。
十七大报告一个突出的亮点,在于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通观整篇报告,我们不难发现,科学发展观其实早已不再停留于一般的理论描述和表达,而已经具体贯彻于整个报告之中,闪现在各种新观点新提法之中了。
比如坚持以人为本,就体现在了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上;就体现在了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要求上;就体现在了要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的要求上。不难发现,无论是那些扩大民主主体、范围、形式,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要求,还是要求改善和发展民生的具体性制度要求,都闪耀着科学发展观的精神。也正因为如此,整个十七大报告让人感觉十分亲近。
十七大报告先后三次提到了“权威”这个词。司法权威是法律权威的核心。 主持人:您刚才谈到了一系列新转变,我们注意到,十七大报告还有一个重要的转变,那就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调法律的实施和法律权威,不仅先后三次提到了“权威”这个词,而且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您怎么看待这其中蕴涵的转变?
石泰峰:应该说,更多地强调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这一转变其实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而随着立法工作的全面、大力推进,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今后的工作重心也就必然要逐渐转移到法律的实施阶段,而法律实施阶段也就必然要求高度强调法律的权威性。
强调法律的权威,首先是法治建设本身的内在要求。因为再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有效实施,都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同时,强调法律的权威也是时代和社会的迫切要求。不难发现,无论是贪污腐败,还是食品安全,无论是安全生产,还是其他社会问题,目前我们面临的很多问题其实并不在于我们没有法律,而多是在于法律本身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正因为如此,十七大报告才如此一再强调维护法律的权威。
维护法律的权威,最为核心和重要的应该在于维护司法的权威。法律只有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中真正得到贯彻实施,才能展现其权威。也正因为如此,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无疑也就成了今后我们不断努力和奋斗的一个目标。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的词语。法治精神应该为更多普通大众接受;现代公民意识,是对现代法治最为直接、有效的补充。 主持人:是的,没有权威的法律只能是一种花瓶式的摆设。而我们注意到,十七大报告不仅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而且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请您谈谈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何作用?
石泰峰:在党的报告中,这应该是首次出现法治精神和公民意识的词语。这说明我们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了更为系统、深入的认识。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的数量和种类在不断增加,但每个人的法律知识都是相对有限的,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其实只是对法律职业群体的要求。因此,只有更多把握和领会了法治精神,努力让其内化为人们人生观、价值观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本人并不完全了解法律,也完全可以依据相关法治精神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本身是在不断废、改、立的,但法治的精神却是相对不变的。法治精神固然有着诸多的精神内涵,但其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应该在于尊重法律的权威。如果对法律缺乏基本的尊重,那其他的一切显然无从谈起。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不必认为法治精神有多么玄乎。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和宣传工作者,应该更多地注意,要让法治精神更为全面、深入地为一般普通大众所把握所了解,千万不要搞成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抽象理论和口号。
而加强以权利义务意识为核心的现代公民意识,是对现代法治最为直接、有效的补充。法治不是万能的,立法也不是万能的。只有公民自身的道德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提高了,才能及时弥补法律制度所不能覆盖的空白。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能搞浪漫主义。 主持人:作为我们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纲领性文件,十七大报告已为我们绘制了蓝图。如今,号角已经吹响,征帆已经起航。在您看来,今后我们在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石泰峰:法治建设需要强调注意的一点,就是我们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必然要求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所有工作尤其是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坚决不能搞那种无视现实国情,更多在激情和狂热支配下的浪漫主义,从而影响我国发展的大局。
比如我们要想实现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一方面无疑要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范围和形式;但另一方面,公民政治参与本身也必须在现有法律制度和程序的整体框架内进行。民主就是制度,就是程序。如果单凭激情和冲动,往往只能毁掉现有的制度和程序。因此,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必要的忧患意识,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循序渐进,逐渐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纳入到依法治国的程序和轨道中来,而绝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更不能盲目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