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繁平卢金增通讯员尉笑天)11月2日上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贺晓东(化名)家进行回访,贺晓东已在日照市一所中学开始复读了。刚刚进门,贺晓东的父母就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我们真是没有想到,孩子一时糊涂做了"那事"后,还能参加高考,并且还能重返校园读书……”
今年4月初的一天傍晚,就读于日照市东港区某学校的高三学生贺晓东无证驾驶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王某腹部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
贺晓东因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此案移送东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已临近高考,为减轻贺晓东的心理负担,让其安心应试,东港区检察院经审慎研究,依法决定在法定办案期限内,“暂缓”对贺晓东进行讯问。
检察官的“特别”关怀,让贺晓东及其家长十分感动,他们主动足额支付了被害人王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考虑到贺晓东系初犯、偶犯,有诸多酌情从轻处理情节,该案提起公诉后,东港区检察院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审理,并对被告人从轻判处。今年9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贺晓东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办案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贺晓东因高考成绩不够理想,判决后已返校复读,目前正在努力学习备战明年的高考。
东港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以个案处理引导制度创新,在人性化执法办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近两年来试行未成年人捕前诉前品行调查制度,挽救了3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会各界引起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