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举报基层纠纷最高奖1000元
萝岗区出台试行办法,举报范围包括征地、股份分红、欠薪等社会矛盾
时报讯(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罗思轩) 外来工吴某前几天喜滋滋地从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负责人手中接过了200元的奖励金,“真是没想到,向政府主动报送基层矛盾纠纷信息,结果不光解决了我的工资拖欠问题,还能拿到奖金。
据悉,该“办法”对于举报区内发生的大至征地、工程、小到股份分红、个人待遇的社会矛盾纠纷,市民一经发现,事前主动并及时向区、街(镇)司法行政部门报送的,核实无误后将给予报送人200到1000元的奖励。
而按照这一办法首先获得现金奖励的吴先生就是因为举报了一起小型欠薪事件而获得了奖励。据了解,吴先生本是区内一家制衣厂工人。他和其10多名工人在该厂工作3个月,未能得到一分钱工资;吴某在追讨工资时还受到工厂老板的威胁和责骂。吴某等10多名工人于是商议到萝岗区政府上访,“大闹一下”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同时,吴某及时将消息报告给了该区司法局。萝岗区司法局获悉此事后,会同劳动等部门,介入调处,严厉批评了工厂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敦促尽快结清工资,并做好工人的思想工作。事后,萝岗区司法局根据该区出台的新措施,对主动报送该纠纷信息的吴某给予200元奖励。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试行)》
举报内容
劳资、卫生、征地、工程、医疗、山地(林)权属、土地承包(边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商品房购买、物业管理、股份分红、教育(办学)、复(退)军人待遇、干部选举及村务管理等社会矛盾纠纷。
举报奖励
市民一经发现矛盾,事前主动并及时向区、街(镇)司法行政部门报送的,核实无误后将给予报送人200到1000元的奖励(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举报途径
信息报送人可采取打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区、街(镇)司法局(所)报送,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并署名和提供联系方式。奖励遵循一案一奖、严格保密的原则,但奖励不包括本身担负调处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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