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昨日报道了劳动部发布消息,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要罚1000元。记者昨采访发现,现在超过九成的单位在招工时,都要强查乙肝。
记者昨从湖北省体检中心了解到,每年约有一万余名应聘人员到该中心体检,该中心专门订制了“招工体检”套餐,套餐内就包括检测肝功能和乙肝两对半。
“超过九成的用人单位进行招工体检时都会强查乙肝”,该中心主治医生刘慧玲介绍,甚至有小部分服务行业单位只查乙肝和胸透。但和招工体检不同的是,单位组织每年一次的福利体检,员工可以选择不查乙肝,单位并不强制。
市一医院没有专门的“招工体检”套餐,但推荐体检菜单里都有乙肝检查。院市场部负责人潘群表示,只要是单位组织体检,员工不想进行乙肝检查需得到单位同意,否则体检中心不会给员工出具体检报告。
据了解,几乎所有单位组织招工或员工体检,都会发现5%左右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刘慧玲说,极少数的应聘人员会对单位强检乙肝表示反感,但有九成人表示理解。省体检中心进行招工体检至今,还没有发现拒检者。
记者随后致电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武汉中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表示,会严格执行劳动部的规定,但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主动、积极地防止传染他人,首先就要做到自觉检查。
德林义肢公司总经理刘丽秋表示,该公司不会拒绝携带乙肝病毒的优秀员工,体检的目的只是让被检者能有防范意识。如应聘员工拒检,公司为了保障其他员工的利益,可能会采取一些“特别措施”,如不推荐其到员工食堂使用公共餐具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表示,劳动部出台该规定是《就业促进法》的细化,不准强查乙肝等规定是反对就业歧视专章规定,市劳动局将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杨枫应述辉 郑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