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 (记者郑天虹)记者从广东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获悉,广东省外事办设立了“涉外安全处”,负责协调、指导处理广东省在境外的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保护事务,以及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广东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等重大涉外案件。
广东省新成立的涉外安全处日常职责主要是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粤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等重大涉外案件;协调、指导处理广东省公民和机构在境外的安全保护事务;处理国家实施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等。如果在广东省发生重大涉外事件,将按照《广东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据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省签发各类出国(境)签证、签注超过1264万人次,发放护照45.33万余本。据旅游部门统计,去年广东省公民出国(不含港澳)旅行154万人次。与此同时,境外居民来粤旅游、经商也不断增长,2006年临时住宿登记的外国人约168.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