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狠抓“三基”工程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本报记者 阎志江
在贵州省贵阳市城区的西部,有一个地方叫三桥,属于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和农村村庄混杂,流动人口大,又是出城的必经之地,车流量较大。
阳光社区是三桥派出所辖区的10个社区之一,面积5.25平方公里,实有人口1031户6215人。
其中散居户占了90%,暂住人口、下岗人员、低保户较多,居民防范意识差,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民警工作很被动。
2004年3月,现任三桥派出所副所长的刘小玉从市公安局的其他部门调到三桥的阳光社区任社区民警。针对社区的治安状况,他每月召集居民代表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治安分析会”,解决社区存在的各种问题。冬去春来,“治安分析会”逐渐演变、规范形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互动性、制度化的“社区警务议事会”。正急于找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突破口的三桥派出所及时发现了这一新的警务机制,迅速把它在全所的10个社区推广开来,并使之更加完善。
议事会成员采用固定化轮换制的模式,从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残疾人、低保户、流动人员、群众及警风警纪监督员中确定议事会组成人选11名,听取三桥办事处、三桥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建议,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正式聘请为社区警务议事会成员,由派出所发给聘书。如果议事会成员不作为,群众有意见,也可以更换。
议事会召开前通过黑板报或居委会等形式向群众公示议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允许所有人旁听。会议由社区民警组织,分管所领导参加,每次议事选举出议事长。会上不但有事议事,还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社区民警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警风警纪情况、议事会提出的工作意见落实情况等。最后,由议事长把评议结果交给派出所领导。
议事会上提出的问题,议事会将监督和督促民警落实。如果民警不落实,或是居民对社区民警的工作不满意,议事会成员可以弹劾民警,有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弹劾即可向派出所申请更换社区民警。不过,从议事会成立到现在,还没有一起弹劾事件发生。
对警务议事会的好处,民警刘小玉张口就来:解决警力有限难题、挖掘社区人力资源,让社区单位和人员更多的参与治理;居民与民警沟通交流增加,可及时反馈信息,帮助民警开展工作;增强了警民凝聚力,警务和治安防范不再是民警一人的工作,而是大家共同的事情;提高了民警素质。他说自己所在的阳光社区,2005年比2004年发案低80%,2006年比2005年低50%,2007年至今只发生过两起盗窃案。
目前,社区警务议事会已经形成机制,议事会成员精减为7人,每两月召开一次,主要围绕安全防范、案件查办、警务重点、服务群众、民警表现五方面开展“议事”活动。贵阳市公安局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中将其列为公安工作的特色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