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电 (记者龚永泉)今年上半年,江苏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7%,城乡低保对象和下岗失业人员上半年多领到半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不少低保对象欣喜地说:“这是政府给我们"涨工资"啦!”
今年起,江苏继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后,着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
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农村以县(市)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至25%的比例,由各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规定,农村低保标准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江苏还决定,从今年起,无固定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目前,江苏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3.85万人,占非农人口1.5%,平均保障标准244元/月,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9.88万人,占农业人口2.5%,平均保障标准128元/月。同时,今年6月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采取困难群众申请一次救助一次的形式,帮助困难群众渡过临时困难。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款中统筹安排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