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耀辉)为促进再就业、杜绝“懒汉靠低保”现象,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出台新规,两次无故不就业者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针对一些人宁愿在家吃低保也不愿出去工作的现象,抚顺市政府规定:区、街劳动就业部门和社区要根据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其介绍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就业岗位,同时向其发放就业通知书。
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人员在接到就业通知书3日内,就是否接受就业岗位要做出明确答复。经区、街两次介绍拒不就业的低保对象,如无正当理由,区、街劳动就业部门或社区,应向同级民政部门发出通知,民政部门接到通知后,将取消其低保待遇。
另外,为鼓励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人员积极就业,市民政部门将对实现就业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实行渐退政策。在低保对象就业期间,从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起第一年内继续享受低保各项待遇;第二年低保金调整为每人每月按10元发放,但其它待遇不变;从第三年起停止享受低保各项待遇。同时,民政、劳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监督制度。将定期检查低保制度及其它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安置的监督力度,进而为低保对象早日脱贫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