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参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
行政审批中存在诸多问题,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深化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突出障碍
从地方各具特色的行政审批改革中,我们看到服务型政府理念正在物化为有形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从我国行政管理的实践来看,建设服务型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大突破口。
过去很长时期,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许多方面存在简单化、低效率、不透明、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上述问题在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运行过程中尤为突出,比如流程复杂、手续繁琐、时限冗长、重审批轻服务等等。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深化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突出障碍。建设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增加透明度、增强规范性、提高效率性、强化服务性。
在大幅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一些地方对行政审批制度大胆创新,形成了一窗式、一站制、一门式、一表制、告知承诺制、联合会审制、全程代办制等模式,突出服务性,大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福建省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时速明显加快,连最复杂的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也仅需37个工作日。
在四川省,绵阳市近年来审批事项由1120项减到334项,审批时限则压缩到60%,还推出了“一个柜台对外”限时办结;成都市自今年7月试行“一窗式”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92个工作日,大大降低了行政审批的社会成本。
天津市监察局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监察室”,综合考评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并由申请人“一事一评议”,让行政权力受到更多约束。
这些地方审批改革,在加强审批制度的效率性、透明性、便民性等方面各具特色,改革的结果,既简化了申请手续、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增加了行政透明度、规范了行政服务工作,还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了寻租腐败。从地方这些各具特色的行政审批改革中,我们看到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正在物化为有形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和推广,将进一步持续推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