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隔着安全门劝冰冰回到生母身边 |
前妻私生女只想和“父亲”回家
西城法院依法对这起离奇的抚养权案中止执行 10岁女孩冰冰暂时留在北京的“爸爸”身边
抚养了6年的女儿,直到亲子鉴定后才知道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离异妻子将私生女带回成都抚养,女儿跪求和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爸爸把自己带回北京。为要回女儿,前妻将前夫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前夫将女孩交还生母,而在法院执行时,10岁女孩任凭生母跪地苦苦哀求却坚决不跟妈妈走。
■10年婚姻走到尽头小冰冰被母亲带回成都
1995年前后,30岁的张文强认识了从成都来北京打工的女孩白梨珍,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后因为生活琐事闹矛盾,两人一度分开。几个月后,白梨珍突然找到张文强说自己怀孕了,并要求和张文强结婚。张文强再次接纳了这个成都女孩。1996年12月,白梨珍生下一女取名冰冰。4个月后张文强和白梨珍结婚。张文强和冰冰的奶奶,一直将冰冰视为亲生骨肉抚养到6岁。
2002年7月,张文强、白梨珍和冰冰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结论为:白梨珍是冰冰的亲生母亲,而张文强却不是冰冰的生物学父亲。面对晴天霹雳一样的鉴定结果,一向开朗的张文强一下子变得少言寡语,一直像亲孙女一样疼爱冰冰的奶奶,也不禁悄悄落泪。这个善良的家庭经过痛苦斗争,最终还是一如既往地接纳了这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2005年,张文强和白梨珍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两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冰冰归母亲白梨珍抚养,张文强不承担抚养费。随后白梨珍带着冰冰回了成都。
■女儿求“爸爸”把她带回北京
2006年暑假,一直惦念孩子的张文强经过前妻同意,接冰冰来北京过暑假。这期间冰冰告诉张文强和奶奶说自己不愿再回成都,想跟“爸爸”在北京生活,还说白梨珍平时老出去打麻将,很少管她,连饭也顾不上给她做,经常要挨饿。每当看到别的同学放学后都有父母接送,回家都能吃上热饭菜,她就偷偷地哭。说到这里,张文强和冰冰的奶奶也不禁掉眼泪。
暑假一晃就要结束了,因为冰冰的抚养权在前妻白梨珍一方,张文强只得好说歹说把冰冰送回了成都。张文强本想把冰冰送回成都后就回北京上班,但是每当他要动身回北京冰冰就哭得死去活来,并一次次跪着哀求,非要跟张文强回来。而冰冰跟白梨珍说要跟“爸爸”回北京,白梨珍就打孩子,还对冰冰说:“他(张文强)根本不是你的亲生父亲。”冰冰却哭着说:“那我也要跟爸爸回北京生活。”
这期间冰冰的班主任也找张文强谈话,告诉他冰冰上课时总是哭。
■心善父亲带回女儿成为被告
在成都陪了冰冰十几天的张文强经不住孩子的苦苦哀求,于是把冰冰带回了北京,并为冰冰联系好了一所北京的小学读书。看着10岁的冰冰又欢蹦乱跳地和小伙伴一起背着书包上学了,张文强也放下心来开始上班。
但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白梨珍一纸诉状把张文强告到了北京市西城法院。白梨珍在起诉书中说,张文强没有经过她同意,私自把其女儿冰冰从成都带回北京抚养,使女儿脱离了母亲的监护。经过亲子鉴定,冰冰并不是张文强的亲生女儿,她才是冰冰的唯一监护人,所以她要求张文强立刻把女儿交还给她带回成都。白梨珍在起诉的同时,拿出了那份亲子鉴定书作为证据。
张文强在法庭上说,他是在冰冰的苦苦哀求下才把孩子带回北京,他觉得不管大人之间有多少恩怨,孩子是无辜的。虽然冰冰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已经抚养了这个女儿10年,一家人和冰冰有了10年的感情,他不愿伤害孩子,所以不同意白梨珍把孩子带回成都。
西城法院在审理此案中,经过与冰冰谈话,冰冰明确表示愿意和北京的“爸爸”一起生活。
法官认为,冰冰已经10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法院应该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所以一审驳回了白梨珍的请求。经过白梨珍上诉,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以张文强不是冰冰的亲生父亲,并且张文强和白梨珍已经离婚,终审判决张文强将冰冰交还给其生母白梨珍。
■执行法官被孩子锁在门外
终审判决生效后,张文强表示他愿意把冰冰交给前妻,但是做不通孩子的工作。如果法院执行,他将配合法院工作,他希望法院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考虑,慎重决定。
此后,法院和张文强都多次做冰冰的工作,但是孩子坚决不跟生母走。见女儿坚决不愿和自己回成都,在一次探视时,白梨珍带人差点抢走孩子,是冰冰用手死死拽住车门,才没有被妈妈抢走。而张文强也为保护孩子被打伤。
经过白梨珍申请对此案强制执行,2007年11月,西城法院执行庭的执行法官,以及一位法院监督员、一位人民陪审员来到张文强家,决定对这起抚养权案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一行来到冰冰家时却发现,冰冰把自己反锁在了一间小屋里,任凭法官、陪审员和“爸爸”怎么说服,就是不开门。
■孩子拒绝生母抚养法院决定中止执行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冰冰坚决不跟生母回家。同时,冰冰还亲自给法官写了一封信,说出了自己不跟生母回成都的5个理由。冰冰在信里说:“我妈说我爸一家都是坏蛋,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爸一家都是好人,他们时时刻刻地关心我、疼爱我。请法官救救我,让我留在北京吧!”
西城法院经过慎重研究认为,冰冰已经超过10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已经有能力判断是非,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鉴于孩子经过多次做工作均不同意跟随生母生活,法院认为此案暂不适宜强制执行。最终法院下发了中止执行通知书,并决定今后根据白梨珍和女儿培养感情的进展,再决定是否启动重新执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摄影/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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