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要求消费者摘下黑纱用餐 消协认为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 店方已做赔偿
本报讯 (记者袁国礼)郭先生的岳母去世后不久,他和亲人戴着黑纱到东城建国门附近的一酒店用餐时,被服务员要求摘下黑纱才能用餐,双方发生严重冲突。
今年7月20日,郭先生和几位亲人到建国门附近的一个酒店用餐。由于郭先生的岳母刚去世不久,几个人都佩戴黑纱。几个人刚落座,一位女领班走了过来,称郭先生他们要想在酒店吃饭,就必须把黑纱摘下来,“否则无法合作”。郭先生说他本来就因岳母去世处在悲伤中,餐厅这一要求让他气愤不已,当场报警。虽然在警察的调解下,当事领班向郭先生赔礼道歉,但郭先生随后又将该酒店投诉到东城消协建国门分会,要求该饭店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矛盾加剧。消协向酒店表示,消费者享有选择权,法律也没有任何规定戴黑纱不准进餐厅用餐,饭店事先也没有张贴和公示,因此要求消费者摘掉黑纱的做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使对方身心受到伤害。经过几次调解,酒店负责人最终向郭先生赔礼道歉,在退还了就餐费用后,还送给郭先生两条香烟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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