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拳”到维权 广东“法律进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维权
“你们别过来,否则我就引爆煤气罐!”搬运工小李工作时不慎摔断了腰,向厂里索要医药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就抱起了煤气罐。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调委会的调解员接报后赶到现场,经过劝说,小李放下了煤气罐,一场一触即发的恶性事故因“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落实,得到了化解。
广东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6年里,各地不断探索和满足社区群众法律的需求,健全网络、建立机制,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像六约社区调委会这样的“基层防线”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称号。
在深圳市福永街道办,记者了解到,该办下属的13个社区都列入到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示范社区,驻点服务的深宝律师事务所与各社区签订了《社区法律服务协议书》,定期、定点举行集中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向社区居民民众赠送自写自编、自费印刷的《深宝律师论文集》、《打工者实用法律手册》、《市民法律问答》等书籍;社区为配合律师的义务工作,为驻点律师提供了专门的值班接待室和法律宣传栏,并在人流密集的交通道口竖起“有法律问题请咨询社区律师,有法律纠纷请到社区找律师”的公告栏和驻点服务律师公示板,并附有咨询电话。
深宝律师事务所还选派了10名高素质、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担任了福永中学、桥头小学等10所社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负责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各中小学均十分欢迎专业律师来给中小学生讲授通俗生动的法律课。
在社区居委会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以及在各级人大的推选过程中,作为社区的驻点服务律师,主动承担起民主选举活动中制定选举程序和规则、监督工作人员行为、保障居民自主选举和被选举等方面的尽职工作。
律师走进社区,给社区内的低收入的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经济困难群众等社区最底层的人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现实可能。通过律师进社区的一系列工作,真正做到了使社区居民“法律咨询不出门、法律纠纷调解不出社区、专业法律服务不出街道”,同时,也使驻点律师能安心地进得去、站得住、呆得久、做得好。
自2002年深圳市全面启动“法律进社区”工作至今,该市600多社区中都建立了社区法律工作站,广大律师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投身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援助等形式,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进社区"真是件好事情,我们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律师送上门来的"星级"法律服务。”家住珠海市新香洲葵竹苑的徐老师高兴地说。据悉,由2002年始,珠海市也有许多律师事务所与各区街道办签订“法律进社区”共建合作协议,由律师所承诺为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多项免费法律服务。“现在有什么事,我都愿意先去问问律师。”徐老师说。
据介绍,目前,广东“法律进社区”工作已覆盖了全省近85%社区,通过“法律进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得以生根。正如从四川家乡到广东务工后经营“士多”店阿明说的,以前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现在谁法律意识强、维权意识强就能保护好自己。这是由唯“拳”到维权的明显转变。
“衡量"法律进社区"工作有无成效,除了看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外,更重要的还是要看他们依法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程度,这是"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所在。”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告诉记者,在居民逐步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的过程中,许多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疏导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满足了他们的法律需要,让社区居民群众真正感到“法在身边”、“维权就在家门口”。
邓新建 刘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