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纠风部门以及交通部门为治理公路“三乱”出台了一系列严规厉令,明令禁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上路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然而记者最近在河北邱县发现,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拦截正常行驶车辆的现象频繁发生,记者连续两天驾车途经邱县都看到了双向拦截。
11月29日下午16时40分,记者驱车途经106国道邱县收费站南3公里处时,发现国道中间停有一辆“中国公路”标示的桑塔那车,有几名司机正围住执法车接受处理,由北向南方向停着一辆黑龙江拍照的卡车,同时,由南向北方向停着一辆河南牌照的的大卡车,记者固定证据后首先采访了河南大车司机张某。
记者:“是你们自己在这临时停车的还是交通执法人员拦的你们车?”
张某:“是他们拦的。”
记者:“处罚你们了吗?”
张某:“我的车在大名罚了300元了,执法车里的那个人看过罚单就放在仪表台上了,说让准备3000块钱再过来处理问题。”
记者:“那他处罚你车的依据说了吗?”
张某:“执法人员说前面罚的太少,解决不了问题。”
记者:“那他最终处罚你们了吗?”
张某:“他们看见你在拍照了,这才把证件给我们,让我们赶紧走。”
经记者了解,三名执法人员是邱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的。
记者:“请问你们在执行什么任务?”
其中一位潘姓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综合执法。”
问:“什么是综合执法?”
答:“路政、运管、稽征等的综合执法。”
问:“那综合执法就可以双向拦车吗?
答:“我们没有双向拦车。就算是拦了那也不算双向拦车,因为106国道是上下行线。黑龙江的卡车是我们拦的,那车是改型车,河南的那车不是我们拦的,是他们自己站下的,他那车在大名处罚过了,看那个罚单到这顶不顶用。
问:“那你们不是说要罚他们3000块钱吗?
答:“没那事。”
随后,记者正准备向执法人员了解查车地点是否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以及三名执法人员的合法身份时,潘姓执法人员却以还要上班为由推开了记者的采访。
在记者离开现场时,那辆黑龙江卡车上的一男一女还在就有关处罚问题与执法人员讨价还价。
11月30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途经106国道香城固立交桥西2公里处时,看到那位潘姓执法人员及另外两名执法人员正在双向拦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450号文件)三、……运政管理人员不得上路对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检查和处罚,要把执法地点放在汽车站场、货物集散地等场所。
河北省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的规定>第十五条上路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双向查车。
(二)超范围或者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