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4日电(记者陈黎明 李丹)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居民谭盛凭借没有不良记录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久前从一家经销商手里赊购了一辆电动车。一个多月来,这家经销商共赊销了52台电动车。
“过去电话费、煤气费等拖几天迟交无关紧要,如今可不敢大意。
个人信用就是一笔重要资产,谁不爱惜自己的财富呢!”谭盛说。
湖南省已整合工商、质监、海关等39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建立起涵盖政府、企业、个人的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个人在纳税、信贷、环保等多方面的信用行为记录在案。
无论是企业排污超标、公民拖欠税款,还是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等,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输送到信用信息系统,都被记录进相关信用档案,对贷款、就业、晋升等产生直接影响。
“我们花三年时间,财政投入上亿元资金建立了6750万份个人信用档案与271万份企业信用档案。”湖南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黄卫东介绍说。这意味着湖南省内拥有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的企业都有了信用档案。
2000年2月,上海出台了中国首部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规章,拉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序幕。目前中国已有浙江、安徽、湖南、湖北、重庆等12个省市先后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社会信用数据库。
与以往单纯依靠社会道德的自修内省不同,中国新一轮社会诚信建设以政府强力推动为特色,着重于制度建设和政府诚信引导。
不久前,湖南省还出台了国内首份惩戒失信行为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规定,政府部门、银行、保险机构等应依照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确定服务价格,形成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各地已为社会诚信建设出台了12个政府规章、10个政策性文件,但并没有全国性法律法规出台。
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面临着“中国式”难题。“各地的社会信用体系缺乏共享平台,面临信息割裂、重复建设等困扰。”黄卫东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