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为法制宣传周活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党的十七大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确定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地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时,又要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法治和社会环境,这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对新时期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时,要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推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前提。当前,要紧紧围绕十七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加强改善民生、保障公民权利,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实效。抓住重点,带动全面,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工作方法。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群众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才干和本领。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服务事业,加大投入,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和物质保障。要定期研究和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结合人大有关工作,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民对法制建设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
各部门和各行业要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除了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外,要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弘扬主旋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