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讯记者杨傲多今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今天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北门广场举办“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咨询会,来自北京市的近千名职工带着各自的问题前来咨询。
全总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出席了咨询会启动仪式并讲话。他说,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于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全总和北京市总工会联合举行此次法律咨询活动,必将为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对于近段时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张鸣起认为,这些做法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很坏影响。出现这些问题,有些是少数人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对法律进行曲解和规避,更多的还是对法律存在误读误解,因此,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大家全面准确地理解法律至关重要。
在咨询会现场,张鸣起还为咨询者发放了《职工〈劳动合同法〉手册》等宣传资料。为最大限度地接待职工群众咨询,此次活动主办方不仅设置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集体合同等不同类别的12个咨询台,还在现场竖立了30块关于劳动合同法知识的宣传展板,分成161个问题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现场发放了近万份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资料。
张建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个月正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敏感期,也是关键期,工会组织必须抓住这一时机做好各种准备和铺垫工作。他透露,北京市各级工会已经启动了针对全市企业规范用工的专项检查工作,以确保在这期间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