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便找来他人杀死自己的丈夫。12月5日,制造这起故意杀人案的李秀珍和郭杰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
据了解,李秀珍和郭杰都是清水河县北堡乡的村民,两人保持着多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由此导致李秀珍与其丈夫李某感情不和,经常打架。
今年3月14日,李秀珍因李某赌博借钱等事,与李某发生争吵。第二天下午,李秀珍找到郭杰让他帮忙“收拾”李某。当晚午夜时分,李秀珍趁李某在家睡觉之机,叫来手持木棒的郭杰,李秀珍用手电筒照着李某,郭杰手持木棒击打李某的头部,遭到打击的李某爬在炕上左右晃动,李秀珍、郭杰又先后朝李某头部打击了数下,被打的李某摔在了地上。李秀珍发现李某还有呼吸,便从家中找来一根尼龙绳,与郭杰一起将李某勒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秀珍和郭杰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二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12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秀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郭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北方新报文/张彬海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