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宁阳12月6日电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处理到位,近日,宁阳县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办结时限规定》。
据介绍,审理办结时限规定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定了包括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层纪委、监察室自办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等在内的各类案件的办理时限。二是规定了未在规定时限内审结案件,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拒不执行处分决定,或不落实相关处理手续、不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书及监察建议书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追究。三是确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了运作协调、反应快速的案件审理及处分决定执行机制。
该规定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宁阳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办结时限方面的制度空白,促进了各司其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审理工作新格局的形成;更适应了新时期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达到了较好的处理效果。(李丽李恒刚刘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