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晓敏)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把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作为司法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依据最高法院制定的“二五”改革纲要,本市法院系统总计涉及39项改革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其中的33个项目,其余6项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另外,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还自行制定了8项改革措施,其中5项已经完成。这些改革项目涉及诉讼程序、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审判方式与审判组织、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员管理及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张柏峰在讲话时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法院改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热切期盼。各级法院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司法改革工作的部署,全面总结我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明确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具体任务。要深化司法改革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司法规律,加强实证调研,坚持依法改革,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审判工作。要加强司法改革工作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改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市高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责。各级法院要精心部署,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计划和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