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7日电 (记者石志勇、郑昊宁)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陕西省近年来致力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试点工作。从2005年至今,全省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近4千份,覆盖企业4855家、女职工73万人。
据了解,陕西省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试点工作从2005年开始,试点在部分市区和产业开展,陕西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规定,凡女职工在10人以上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都要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作为集体合同附件)3913份,覆盖企业4855家,占到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企业的64%。
陕西省在试点工作中把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作为推行这项工作的重点。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下一步,陕西省将用两年时间,使全省已经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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