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中,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受贿数额高达近千万元。而该案一个突出表现是陈兆丰大肆受贿卖官,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的干部达110人,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陈兆丰罪有应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非法所得。而那110位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的干部,其结局如何,我们却不得而知。在笔者看来,陈兆丰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其本身的思想根源,然而,那么多的干部争先恐后地向陈兆丰行贿买官,则是陈兆丰大肆受贿卖官形成市场的重要原因。这些人,与陈兆丰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共同导演了一曲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的人间丑剧。只不过,陈兆丰是剧中的主角,行贿买官者皆为配角而已。
在多达110名的买官干部中,个别暂时无职无权者,买官花的钱可能是自己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私钱,有的甚至用的是高息贷款;但按照最一般的逻辑推理,相当多的参与买官的领导干部,他们行贿买官所花的钱应该是公款,是纳税人的钱。而最终,这些如愿以偿成为领导干部的买官者,他们一定会变本加厉地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将自己所花的钱连本带利一并收回的。
对于通过行贿买官而成为领导干部的人,他们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人民敢信任他们吗?对这样一些人,理所当然要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处分;而对于那些用公款买官者,鉴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用法律来严惩。
定远县110名参与买官干部将受到怎样的处理,人们将拭目以待。(灵渠之魂)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